关于做好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0-07-23浏览:1561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安徽医科大学科研水平提升计划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》(校科字〔2019〕14号)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,现启动“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”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范围

1.正式进入国家四类科技创新型平台(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)培育的省级重点科研平台;  

2.已立项建设的教育部、卫健委等国家部委、行业重点科研平台;

3.已立项建设的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基地。

二、资助方式

1.正式进入国家四类科技创新型平台培育的省级重点科研平台,及已立项建设的教育部、卫健委等国家部委、行业重点科研平台,实行稳定支持方式,年资助建设经费100万元/个;

2.其他在建各类省级科研平台基地,采取竞争支持、三年周期考核的建设方式。资助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/个,人文社类20万元/个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平台基地认真填写《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请书》,经单位审核后,于2020年8月20日前,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以及汇总表1份(加盖所在单位公章)统一报至科技产业处401办公室,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,不受理个人和逾期报送的材料。

四、其它要求

1.同一个实体平台,如同时在建有不同归口管理部门的多个科技平台,仅限资助其中一个科技平台,不重复进行资助;

2.对于同一负责人负责的不同科技平台,仅限资助其中一个科技平台,不重复进行资助;

3.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,材料失实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。
   科技产业处:0551-65167731 ,邮箱: 1773023592@qq.com


附件:1.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申报书.doc

    2.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汇总表.xls
    3.安徽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基地建设提升计划实施办法.docx